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定
时间:2023-03-19 10:31:07 25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事业单位聘用制,即事业单位与职工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其基本特征是科学设岗、平等竞争、全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

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是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一般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部分适用。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啊?

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其参保管理办法为: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20%,个人8%由单位代扣代缴);基本养老金水平与本人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和退休年龄等因素挂钩,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同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二、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国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对事业单位仍实行宏观管理。

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对其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

三、临时工可以随时离职吗

临时工曾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别于当时的长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短期工人,也包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里的非在编人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签。如果是在临时岗位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那么可以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前者一定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就终止了,后者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双方随时都可终止合同。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许多用工单位把过去纯粹意义上的“临时工”转变为“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在不少领域成为临时工的新形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应当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劳务派遣人员也必须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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