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本工资是怎么确定
时间:2023-03-25 14:33:10 30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本工资只有在高于一定总额之后再通过法定的计算方式缴税;如果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一、辞退人员补偿税前如何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规定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收入,包括补助费、经济补偿金等,(在当地去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对退休年龄的职工内部退养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以及补偿支出,所有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必要的支出的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就是说,上税部分的计算方法是对于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超过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等相关因素,对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可以分期。各种补偿性支出数额较大,一次性摊销对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也较大的,但具体操作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二、离职补偿金如何缴纳个税

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为标准,低于该数额的,劳动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高于该数额的,劳动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在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

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等收入高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用高出的数额除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照12年计算),所得数额视为劳动者个人的月工资或薪金收入,对该数额超过2000元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一次新经济补偿金应该这样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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