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要求离职,劳动合同是否终止?
否,终止劳动关系需要基于法律原因或一方(包括双方)的意向表达。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雇员未明确表示终止劳动关系的意图,且雇主未作出终止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意图声明的前提下,劳动关系当然不会终止,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工资为主要方式,同一用人单位劳动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如果雇员是兼职雇员,任何一方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1条随时通知另一方终止雇佣关系。终止雇佣关系后,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依法随时辞职
同时,劳动者辞职,应当履行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员工不辞而别的行为属于员工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因未办理法定请假或辞职手续而不辞而别时,公司可处理旷工。当缺勤天数达到可以减轻的严重程度时,可根据严重违纪行为作出终止决定,而终止通知只有在送达员工时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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