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有责任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是基于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如果法律法规没有特别规定,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后,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本单位以往发放工资的惯例,在下个月或者某个合理的时间点一次性结清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有责任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如果法律法规没有特别规定,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后,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本单位以往发放工资的惯例,在下个月或者某个合理的时间点一次性结清工资。
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天结清工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期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按期支付工资。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当天,结清劳动者工资。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当天未结清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期间的工资。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当天应当结清劳动者工资,否则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支付加付期间的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有责任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是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如果法律法规没有特别规定,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后,用人单位可以按本单位以往发放工资的惯例,在下个月或者某个合理的时间点一次性结清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未按期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按期支付工资。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当天,结清劳动者工资。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当天未结清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期间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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