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工厂工作,本月的工资将被扣除,但上个月的工资不能扣除p>国家劳动法第十五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由劳动者个人负担;3、法院判决、裁定要求代扣的赡养费和赡养费p>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这里的扣除是指用人单位没有理由扣除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包括下列减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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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工厂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的(3)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有关,经济效益下降时,企业能否辞退旷工的员工。当然要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同的雇主有不同的规章制度,解雇员工所需的旷工时间也不同。另外,即使要辞退员工,也要遵循法律程序首先,企业辞退或旷工辞退员工是很常见的,所以他们潜意识里认为企业有这样的权力。但这样的理解现在肯定不合适。1982年4月10日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由1994年7月5日颁布的《劳动法》和2007年6月29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代替,1月15日正式废止,2008年,《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经常无故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注销名称。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再有权以旷工名义辞退职工,只能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要解除劳动合同,不能直接用“旷工”的名义,而应先将旷工上升为规章制度,再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名义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员工,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是企业的独立行为,应当按照企业事先制定的规章制度来确定。但是,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规章制度时,首先要遵守法律,其次要有民主程序,与职工或者工会进行民主协商,最后向全体职工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可以通过职工手册、公告、内联网等方式进行,第三,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是否行使权利,取决于企业的利益。因此,在出现用工荒或其他与企业利益有关的情况下,很多严重缺勤的员工可能不会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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