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厂是否也需要负责监护人允许使用童工被劳工部责令遣返,被处以每人每月5000元罚款
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个童工每月5000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从重处罚,或者按照每个使用儿童每月5000元的罚款标准处罚。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还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并将其交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一切交通费用,食宿由用人单位承担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第364号令颁布了《禁止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收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得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即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16岁以下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16岁以下未成年人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不被用人单位非法录用。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即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不被用人单位非法录用。用人单位还必须查验被录用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身份证,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有相应的义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每名童工处以每月5000元的罚款;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改正的,对每名童工处以每月1万元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吊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对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人,按每介绍一人罚款5000元的标准处罚。拐骗、强迫童工,利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剧毒、易燃易爆等作业,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使用童工不满十四周岁的,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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