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工伤保险等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这是从昨日启动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上获悉的。
在职业病防治中,进一步保护工人的健康及权益,明确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及离岗后的医学随访,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体检应视为正常出勤,并承担相应费用。
劳动者离开原岗位或原用人单位后,两年内出现疑似职业病症状的,可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经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职工,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和其他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病的处理方法:
1.到当地有职业健康检查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验。
2.如怀疑为职业病,应向当地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3.申请诊断时,应提供相关职业史、体检证明、工作场所检测报告等资料。
4.诊断后,应向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索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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