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刑中:没收财产的范围
时间:2023-07-28 17:44:56 22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我国附加刑中没收财产的范围是:

1、没收财产应当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3、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刑罚的附加刑有哪些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罚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五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全文4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附加刑 最新知识
针对附加刑中:没收财产的范围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附加刑中:没收财产的范围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