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工伤保险的规定,如果没有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倒班过程中猝死,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事故受伤;(二)在工作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时,因事故受伤(三)在工作时间内或者在工作场所因执行职务遭受暴力或者其他事故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者因事故失踪的;(六)因非本人的交通事故受伤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三)曾在部队服役,因战争或者因公致残的职工,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复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津贴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劳动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下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的人员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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