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公务员在接受处分期间,如果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任何违纪违规的行为,行政处分到期后,会自动解除处分。如果受处分人在处分期满后没有自动解除的,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诉。解除处分后,对晋升工资档次、职位等不再受原处分影响。但是,原处分为降级、撤职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的种类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行政处分的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九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全文5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