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劳动监察部门通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责任范围内监督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大众组织应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使用童工的,均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投诉诈骗公安知道吗
如果满足诈骗罪构成条件的话,是需要公安局介入的。如果涉及到法定数额都是需要公安局的介入的,特别是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公安局应该第一时间介入,并且处理好,如果符合立案的情况,公安机关需要立案,这样可以防止被害人的权益继续被侵犯。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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