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雇佣临时工,公司与临时工建立劳务关系,所以,不能主张工伤死亡赔偿。
其次,雇佣的临时工作不幸身亡,临时工家属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主张死亡赔偿金。
一、临时工和正式工有什么区别
简单来说临时工不与工作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单位可以随时让你下岗,而且福利待遇相对与正式工要低,一般不给上保险。正式工有着合同即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需依照法律缴纳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也比较好。正式工与临时工区别一是待遇相差大,前者优后者劣:二是工作稳定性不同,前者相对稳定后者稳定性差。正式工与临时工只是一种习惯的说法,劳动法没有此规定,劳动法规定,只要是企业职工,都应该签订劳动合同,都应该享受三险,即养老、医保、工伤。
二、1985合同工算工龄吗
1985年进某单位做临时工,如果是在这个单位转为合同工,工龄有效。
劳动保障部通过《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2]323号文)规定:“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根椐国家政策临时工符合条件是可以算工龄的。其中当事人一直从事临时工作,并且不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从事临时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
三、临时工要不要签合同
临时工在现在一般是按照非全日制用工对待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9条中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另外,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所以非全日制工也就是临时工并不一定要签订合同。
临时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临时工又分成约聘雇员与人力派遣两类。聘用临时工的目的事为了处理短期出现的额外工作,例如因为长工放产假,所以聘临时工当替工。
所以现在在我国,说临时工其实一般也是指非全日制工。
结合《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我们知道对于非全日制工,其实单位可以与之协商约定是否签订合同,这并不是强制要求必须签订合同。另外即使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不一定就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也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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