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陕西省城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劳动仲裁的实践中确立了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三快一利”原则,即备案,快速办案、结案“快速立案”是指自收到投诉材料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受理或驳回决定,“快速办案”是指立案后及时调查取证,三日内将受理通知书送达投诉人,并将诉状副本及答辩通知书送达被告人。对于简单案件,尽量简化审理程序,实行独立审理制度,能够庭外解决的尽量庭外解决,严格按照审前调解办案程序,在最短时间内查明事实,认定依据“迅速结案”是指在查明事实、找到依据的基础上及时结案;(一)“有利”是指如果雇主和雇员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不同的理解,除非有相反的证据,以有利于员工的谅解为准
此外,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还对部分困难员工给予了优惠政策,减免了他们承担的仲裁费用。自实施这些原则以来,它们受到了大多数雇员和雇主的广泛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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