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屋在抵押或者买卖前已经出租的,在租赁期限内,法院拍卖房屋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一、房屋租赁期间卖房如何办理
房屋租赁期间卖房,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因为承租人在一般情形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即使不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在租赁期限内卖出,承租人也能继续承租该房屋。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是: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出租人所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导致合同无效;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不合法,导致不合法内容部分无效。
三、出租人的转让和收回的权利
私有房屋的所有人得依法转让自己的房产。但是租赁期间,为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利益,出租人对其房屋的转让受一定的限制:
第一、出租人将房屋转让后,房屋的转让不影响租赁的效力,租赁合同对房屋新的所有人仍然有效,租赁关系于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存在于承租人与新的所有人之间;
第二、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出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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