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房的契税是按房款总价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计算,个税一般是百分之三,由卖方来承担。法院强制拍卖的特征包括国家强制性、标的的非自有性、主体的特定性。
一、法院拍卖房的个税契税怎么算
法院拍卖房的个税契税的算法如下:
1.契税: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3%或1.5%或1%交纳,每套交纳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总价的3%交纳。
2.个人所得税:一般卖方承担,如果是卖方唯一一套房子,且居住五年以上没有此税,但虽然卖方居住此房五年,可是这套房子不是他唯一的房产,则此税要交。
3.土地增值税:
4.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3年内:房屋成交总额×0.5%,3年至5年:房屋成交总额×0.25%,5年或5年以上:免征。
5.印花税:总房款的万分之五。
二、法院强制拍卖的特征
法院强制拍卖的特征:
1.国家强制性
与任意拍卖不同,法院强制拍卖是法院依法律赋予的强制权力而进行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其法律渊源并非来源于拍卖法,而是民事诉讼法或其它相关司法解释,该权力必须由法院来行使。
2.标的的非自有性
法院强制拍卖过程中,所委托拍卖的财产并非法院的自有财产,而是依裁定查封、扣押的债务人的财产。
3.主体的特定性
任意拍卖的委托合同的主体一方为受托拍卖机构,另一方则为不特定的民事主体,而法院强制拍卖的双方主体都是特定的,一方为受托拍卖机构,另一方则为法院。
三、法院强制拍卖的流程
1.评估价格
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对评估结果,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
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
全文8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