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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不明的质押合同的效力

更新时间:2022.01.08

1、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3、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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