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对女职工有哪些特殊保护p>劳动法对女职工有特殊规定。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下列四种理由与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哺乳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不能胜任原工作,转岗后仍不能胜任新工作的
3.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不能履行合同,通过劳动合同变更的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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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60条不得安排女职工经期从事高海拔、低温、冷水作业,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止的活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上夜班。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
第63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间禁止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工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具备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因不同原因而不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仅应当就解除劳动合同本身达成协议,而且应当就一方或者双方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达成协议。如用人单位提出为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并补偿一定的培训费用,员工提出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条件,只有双方就这些附加条件达成协议,劳动合同才能解除。当然,如果双方都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就不存在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达成协议的问题。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合同:(一)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辞退部分劳动者,作为改善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是无过错辞退的一种特殊形式。雇主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解雇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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