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和调休,这样做是违法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是有休息休假权利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如果延长劳动者上班时间,要支付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加班费,也不让调休的,又不给出补偿,已经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同时在两家公司任职是不是违法
同时在两家公司任职,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就不是违法。如果劳动合同上明确约定了劳动者不得同时在两家公司任职的,就是违法的。
一般也是不被用人单位所允许的。劳动者因此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也不需要进行赔偿。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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