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劳动合同履行地在中境内的涉外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
(2)外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
(3)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在华代表处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
(4)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在华代表处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及
(5)中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
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根据我国法律外国公司不得直接在我国开展经营业务活动,更不得直接在华招聘中国员工。
外国公司必须通过其在华设立的代表处或分支机构才可以开展商业活动。如发生外国公司直接雇用中国人在华进行商业活动,一旦查出,该外国公司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外国公司与该中国员工的关系,不受我国劳动法的保护,出于保护中国公民的利益,法院有可能会将该类纠纷纳入普通民事纠纷审理。
外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正如前面所述,外国公司必须通过其在华设立的代表处或分支机构才可以在华直接开展商业活动。如发生外国公司直接雇用外国人在华进行商业活动,一旦查出,该外国公司和该外国人都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国公司与该外国雇员发生纠纷的不受我国法律保护。
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在华代表处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在华设立的外国公司的分公司可以依法招聘中国员工为其服务,该分公司与中国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受我国法律保护。外国公司分公司必须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保,提供安全的劳动卫生条件,执行我国的劳动标准。
一、涉外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方法
涉外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合同主体或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点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法律关系。具体表现形式有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外国工作、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外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代表处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或在华代表处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中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外国工作、中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中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外国工作而形成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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