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临时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同正式工一样,如遇到用人单位不发放工资或不支付加班费等合理费用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向收入达到征税条件的是需要申报并交纳临时工,单月工资超过800就需要申报缴纳个税。
一、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
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临时工其实是很老的一个说法,其所针对的是固定工。在一九九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之前,我们国家企业大多是国有企业,其用工制度是将员工招入单位后就一直在该单位工作,直至退休,这就是固定工。相对于固定工,单位为了临时工作需要,招聘的一些员工就是临时工。由于固定工要做到退休,所以待遇福利方面在单位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通常较好;临时工是马上要走的,做不久的,所以待遇福利就相对较差。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出台则改变了在中国实施了几十年的传统用工制度,将劳动合同的概念推向了全国。之所以说其有如此的变革作用,是因为劳动合同制度改变了传统的在单位一做到底的旧观念。劳动合同提出一个合同期限的问题,使得劳动合同会面临终止。当劳动合同终止后,单位就可以当然地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了。
在这样的制度下,就无所谓什么固定工、临时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近10年时,已经很少听到临时工的说法了,通常在一些国有企业及国有转制的企业还有。单位用工,只要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就应该视为是单位的正式员工,福利待遇按照合同约定、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法律规定办理。
二、临时工是不是说不要就不要了
临时工也是不可以随便不用的,用人单位如果要辞退临时工的话,也是提前通知,按照合法合规的程序来做,否则也是需要给临时工相应的赔偿临时工也是有很多条件的,有很多岗位是可以随时走的,结工资的方式也有日结月结,但是找的工资能不能现场结清需要在合同上写明。基本上公司都是有统一的发工资的日期。
三、新公司没有员工要怎么报个税
新公司没有员工不用报个税,是增值税零申报。零申报的增值税在国税交纳,个税在地税缴纳。申报表里个人所得税有三个选项: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适用于普通算法)是指1-12月的工资薪金个税申报;
2、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适用于特殊算法)是指年初申报去年超过12万元的个税申报;
3、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适用于领取年金所得)是指领取年金的个税申报。
所以公司刚成立,没有其他员工,工资薪金申报个税时,选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适用于普通算法),把法人和会计身份证输入申报表后,还没发工资金额填零,个人所得税按月零申报就可以了,需要注意,连续三个月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会被列入重点关注对象。为了避免这种情况,还是建议申报税务。
零申报需要符合的条件如下:
1、办理了税务登记就要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这个征管法规定的;
2、现在没有收入,你到税务机关要相关税收的申报表,然后在空表上盖章去交就行了;
3、至于到哪个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要看你涉及哪个税种,你就要到管理这税种的税务机关去进行纳税申报;
4、一般的,如果是工业或商业,那国税地税都要去进行纳税申报的,如果是服务业,那也是两边都要跑的,中外合资和新企业,大部分的税都是国税管,只有城市房地产税和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这几个是地税管,外商企业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这些都是免的;
5、有些申报表有不能报空表的,比如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如果有职工的月工资超过3500的,就可能要扣税,还有印花税申报表,那根据注册资本x万分之五,城市房地产税申报表。是根据公司的土地和房产价值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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