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9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元旦: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2、春节:2月4日至10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3、清明节: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4、劳动节:5月1日放假。
5、端午节:6月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6、中秋节:9月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7、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庆节放假是几月几日
国庆放假时间是10月1日开始放假,10月1日到3日为法定节假日,有四天的调休。具体安排由人社部当年公布。如2020年,因中秋节与国庆节是同一天,具体安排为: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周日)、10月10日(周六)上班。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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