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六个月以内者,《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二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已满二年不满四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已满四年不满六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八十;已满六年不满八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九十;已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一百。
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一、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者根据在企业的工作年限,享受一定期限的病假时长。也就是医疗期。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二、病假条最多可以开几天?
请假条,一张小小的纸条,上面虽然没有几个字,但却十分管用,尤其可以让持假条的当事人得到一个休假的充分理由。本来,不小心生病了让医生开个请假条这很正常,但在现实中,个别人出于利益等原因,通过各种手段让医生开“人情假条”,有的甚至能开长达一年的假条。这往低里说是让医生违规行事,往高里说则是一种欺骗。对此,医生们表示,遇到这种情形他们也很为难,不过出于人情等原因,他们一般还是会给开。
“这其中有很多原因,其中主要是碍于情面。”有医生说道,不少来开假条者,都是同事或亲朋好友介绍来的,一般就顺手做个人情给开了;另外,还有医生表示,他们是担心被投诉才开的“人情假条”。“医院不同,请假的时间长短不同,“按照医院规定,每次给患者开假条,一般的大夫只给你开一个星期,最多的也只能开一个月。
全文9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