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措施,针对提供的核心内容,可以提炼出以下劳动保护措施:
1. 制定和完善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章制度,以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行为。
2. 设置劳动保护国家监察员,负责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执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卫生技术标准、作业规程的情况,确保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
3. 加强劳动保护科学研究,为制定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卫生技术标准提供科学依据,为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拟定相应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研制监测仪器设备,提高劳动保护的科技水平。
4. 广泛开展劳动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倡导用人单位落实劳动保护措施,营造良好的劳动保护氛围。
5. 建立有效的劳动保护机制,对劳动保护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6. 加强劳动者个人健康状况的监测,对患有职业病或者存在其他健康问题的劳动者,及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治措施,避免因劳动保护不到位而引发的健康问题。
7. 建立健全的劳动保护信息公开制度,将劳动保护法规、标准和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劳动保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国将进一步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水平,营造良好的劳动保护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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