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女士10月底开始住院手术,医生给出一个月的病假单,11月中旬出院,因公司较忙便让她坚持带病上班,然而上了9天后发现身体不适,想继续休完病假,公司却以上班后假条视为过期需要重新补假条为由拒绝批假,并视为旷工,扣除了其双倍的工资,反倒欠公司300多。目前冯女士已申请劳动仲裁。
单位的做法违法吗?
违法。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冯女士病假期间,为了工作带病上班,本来公司应该关心冯女士病情,但是公司却以上班后假条视为过期需要重新补假条为由拒绝批假,在冯女士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公司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当月工资,而不是按照旷工扣双倍工资。
此外,按照《最低工资规定》的要求,劳动者只要正常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而本案中罚款直接罚成负300多,别说最低工资了,竟然还要倒贴300多,这种罚款罚成负数的做法显然是违法的。
发生劳动纠纷怎么解决?
解决劳动纠纷的方法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当事人→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3、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4、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另有规定仲裁为终局裁决的情形外)。
上述步骤并非每个步骤都要经过,我国法律法规只规定了提起劳动仲裁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条件,其他步骤可选择适用。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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