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在职期间竞业限制是什么
时间:2023-04-02 08:01:19 16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高管在职期间没有竞业限制约束,竞业限制约束发生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以弥补竞业禁止期间内员工因不能从事相关工作而带来的影响。

一、多久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可以解除协议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二、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多长时间

竞业限制补偿金发放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也可以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同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及实务应用是什么

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及实务应用是: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限制并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限制并禁止员工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不得自行建立与本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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