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现在有些职位可能不称职。在这种情况下,经协商,用人单位可以调换工作岗位,但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单方面更换工作岗位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理是调岗调薪的基本原则。用人单位有实力的,不管是否愿意,应当通知劳动者,否则劳动合同终止;但是,不甘示弱的劳动者决不会向上方剑妥协,双方必须就修改《劳动合同法》达成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p>然而,在实践中,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如何既不违反法律规定,又体现用人单位的自主管理权,“调薪调岗”确实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
可以肯定的是,从双方自主原则的角度来看,既然双方都签订了劳动合同,表明他们承认合同中的所有条款,他们应该遵守。但是,劳动合同双方实际上是不平等的主体,劳动合同文本大多是用人单位的格式文本,劳动者很难对其进行修改。为了平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既保护用人单位的自主权的使用,又防止滥用,上海高院2006年12月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答复》规定:“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资和工作岗位调整的有关条件,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履行。劳动合同有约定,但调整的条件和方向不明确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调整的合理性。不能证明其合理性的,劳动者可以请求撤销用人单位的调整决定p>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劳动合同规定了公司有权对岗位工资进行调整,但这只是一个笼统的表述,对工资调整和岗位调整的条件和具体操作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公司根据本协议变更合同时,应承担调薪、调岗合理性的举证责任,只有在合理的调薪、调岗范围内,如有其他您不了解的情况,才可视为合法变更,您不妨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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