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延迟复工期间,与职工协商,用人单位可以用职工的年休假等假期相抵工作日。因疫情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生活费;提供正常劳动,工资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扬州疫情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因疫情未上班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应按照当地标准发放生活费。
二、疫情居家隔离算年假合理吗
经与职工协商,用人单位可以用职工的年休假等假期相抵工作日。如果职工用完各类假期但是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江苏省的生活费标准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疫情休假工资怎么发的
疫情休假有工资。法律规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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