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扣工资的法律责任: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的后果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恶意欠薪找什么部门解决?
恶意欠薪可以找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企业拖欠工资员工怎么办
企业拖欠工资员工可以和单位协商处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报酬,不得拖欠或者扣除工资,但合理扣除工资的,允许。拖欠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如此时问题仍未解决,可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提起劳动诉讼。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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