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预购人协商解除合同的,如预购房屋已办理了贷款抵押登记的,应先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再办理预售合同解除备案手续。
二、办理资料
1、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备案申请表;
2、协议解除合同的,提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解除协议及商品房预售合同;
3、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或裁决解除合同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及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
4、开发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件;
5、预购人的身份证件;预购人委托办理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三、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
四、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办理时限:30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30工作日
五、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街道-32号,详细地址:西华门街32号办证大厅2楼74、75号窗口;
七、相关政策规定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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