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保险费的标准如何确定
时间:2023-05-31 11:24:25 23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我们都知道生育保险可以给予怀孕、分娩女职工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那么,广东省生育保险有什么具体的待遇呢?女职工生育保险费的标准如何确定?产妇分娩期间医药费又是如何支付的?

生育保险费的发放标准

已婚女职工生育后一月内,由经办机构一次性划拨该产妇生育保险费,由产妇单位按标准发放。拨给产妇生育保险费标准: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顺产发给3.5个月;牵引产、吸引产、钳产发给4个月;剖腹产或多胞胎发给3.5个月。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的按上年度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1.5个月发给,妊娠3个月(包括3个月)流产的发1个月。

职工生育保险费用,由单位包干。用于:产妇分娩期间医药费;按规定的产假工资、物价补贴和奖金;产妇营养补助费。如不够开支时,不足部分由产妇单位自行解决。

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生育保险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通常由现金补助和实物供给两部分组成。现金补助主要是指给予生育妇女发放的生育津贴。有些国家还包括一次性现金补助或家庭津贴。实物供给主要是指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医疗服务以及孕妇、婴儿需要的生活用品等。提供的范围、条件和标准主要根据本国的经济势力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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