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有以下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其他。
一、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什么工作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或者是有毒有害的劳动,以及根据国家标准划分的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例如:1、到森林砍伐树木,流放等工作。2、从事有可能从高处坠落的工作。3、按照国家分类标准划分为第一级以上的接尘工作。4、国家标准划分为第二级、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第三级以上的低温工作。
二、产假政策最新规定
2020产假政策最新规定是:怀孕女职工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的劳动强度、以及孕期禁止从事的体力劳动。公司应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加以保护,不得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对于怀孕的女性上夜班也是明令禁止的。女职工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15天,每多生一个孩子增加15天的产假。
三、孕妇不能上夜班是指几点
孕妇不能从事的夜班工作时间是指当日22点至次日6点。孕妇不能从事夜班是指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来说,公司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并且公司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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