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存在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3、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员工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4、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体现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5、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6、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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