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期的员工能调岗吗
要经过双方的同意才不可以,不然就是不合法的。
工作岗位和工资标准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经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是可以变更的,即女员工在三期内,双方亦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调整三期女员工的岗位、降低工资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什么是三期
一般来说,三期女职工,就是指处于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所谓孕期,是指妇女怀孕期间;产期,是指妇女生育期间;哺乳期,是指从婴儿出生到1周岁之间的期间。根据本条规定,妇女只要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就不得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三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如何处理
女职工在受孕后有一个待发现的过程,从客观受孕到主观意识到已经怀孕,即便是劳动合同解除之后,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怀孕发生在劳动合同解除之前,女职工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处于三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由此可知,三期属于劳动合同顺延的法定事由,劳动合同的法定顺延是劳动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是在同一个劳动合同下具体条款的变更;此时,有的用人单位会向女职工发送劳动合同期限顺延通知书,并要求女职工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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