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有年休假安排权,强制安排劳动者同意休年休假不违法,用人单位可以统筹安排劳动者年休假,且并不必然需要征的劳动者的同意,能协商一致固然好,休年休假还是要考虑劳动者本人的意愿。但若劳动者不同意公司的年休假安排,可以向公司书面提出申请不休年休假。
不过,人社部在疫情期间发布文件提出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考虑到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安排休年休假还是有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的。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第二条
鼓励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要指导企业工会积极动员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在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尽可能减少受疫情影响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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