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无故扣发劳动者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还可以要求其支付赔偿金。降低结算时违法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无故扣发劳动者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还可以要求其支付赔偿金。降低结算时违法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 动 法 规 定 : 用 人 单 位 拖 欠 工 资 可 被 责 令 支 付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等情形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等情形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并可以加付赔偿金。因此,用人单位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我国,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否则,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无故扣发劳动者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支付,并可以要求其支付赔偿金。同时,劳动者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等情形之一的,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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