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岛城建筑公司的员工。根据我工作的性质,我周末不能休息。虽然公司给了我们更多的加班费,但我真的很累!我们不能这样做吗?”昨日,在城阳工作的王先生向《早报》专栏反映
据王先生介绍,由于工期紧张,公司安排大家每天加班到晚上10点半,并每天支付20元加班费。虽然加班费比较大,但他和工人已经近两个月没有休息了。他们担心过度疲劳会导致事故“如果你再这样做,你会挣钱,但你已经筋疲力尽。如果你想离开公司,你不会让的,王先生想问一下加班是否有时间限制,公司是否有必要安排加班
记者就此咨询了**稻城律师事务所刘*郑律师。他认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就应该安排补休,如果不能安排,就应该支付加班费。此外,根据《劳动法》规定,因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报监察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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