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童工的年龄是多少?根据中国劳动法,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成长期特点和义务教育需要而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与单位或者个人有劳动关系,从事有收入的劳动或者个体劳动的。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童工。公司不得根据上述定义使用或支持使用童工。如果发现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制定、记录和保留旨在救助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有效传达给员工和利益相关者。公司还应为这些儿童提供足够的支持,使其接受学校教育,直至超过上述规定的儿童年龄。公司应制定、记录和维护国际劳工组织第146号建议第1条所涉及的政策和措施,旨在促进符合当地义务教育法规年龄要求或正在上学的儿童和青少年的教育,并将这些政策和措施有效地传达给员工和利益相关者。公司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还应包括一些具体的方法,以确保在上学时间不使用儿童或年轻工人。此外,这些儿童和青年工人每天在交通工具(工作地点和学校之间)、课堂和工作上的时间不超过10小时。无论在工作场所内还是工作场所外,公司都不得将儿童或年轻工人置于危险场所,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p>(二)《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第二条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简称使用童工)
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每名童工处以每月5000元的罚款;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从重处罚,或者按照每个使用儿童每月5000元的罚款标准处罚。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还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并将其交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一切交通费用,用人单位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改正,逾期不将童工交付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食宿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每名童工处以每月1万元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民政部门吊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p>3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标准是什么?法律对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一般体现在用人单位不得为未成年工安排某些特定工作,或者在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有某种生理缺陷(非残疾)时,不得安排他们从事某些特定工作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下列工作范围:(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一级以上粉尘接触作业
(2)有毒气体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一级以上有毒气体作业作业
(3)国家高处作业分类标准中二级以上高处作业
(4)国家冷水作业分类标准中二级以上冷水作业
(5)国家分类标准中三级以上高温作业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国家标准《低温作业分级》第三级以上
(7)体力劳动强度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第四级
(8)地下和地面采石作业
(9)林业采伐、放逐、护林
(10)从事放射性作业场所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作业、化学灼伤、热灼伤作业
(12)地质勘探、资源勘探野外作业
(13)潜水、涵管作业,涵洞作业和3000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长期生活在高原的人员)
(14)每小时连续装载6次以上,每次装载20公斤以上,间歇装载25公斤以上
(15)用凿岩机、捣固机、风镐、风铲作业,铆钉机和电锤
(16)需要长期强迫姿势的装配线作业,如低头、弯腰、抬起和蹲下,未成年工人患某种疾病或有某种身体缺陷(非残疾型)时,每分钟移动50次以上,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他们从事下列工作范围:
(1)国家高处作业分类标准一级以上高处作业
(2)国家低温作业分类标准二级以上低温作业
(3)高温作业《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4)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5)接触铅、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可能引起过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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