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使用者必须结算工资,但工人必须赔偿损失。离婚,自动退休,即不告别,违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的规定,对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要求工人赔偿损失,应承担举证责任。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支付劳动,用人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报酬。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是否合法,使用者在解除合同时必须一次性结算工资。赔偿损失与结清工资是不同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2019年劳动法产假规定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女职工的产假天数为98天(包括产前的15天)。特殊的,难产的孕妇可以再多15天;如果是怀孕但是流产,也可以享受产假。具体的: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是42天。如果生育多胞胎,那么每多产一个,增加15天产假。
《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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