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职工资结算时间
1:用人单位的裁员需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对裁员有详细规定: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者20人以下,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裁员计划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后,可以裁减人员:
(1)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
(2)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
(3)企业变更生产后仍需裁减人员,(四)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的其他重大变化,导致在裁减人员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优先保留下列人员:
(1)与单位签订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家庭中无其他就业人员,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减人员,并在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有老年人或者未成年人需要扶养的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处理被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经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在规定期限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4)女员工怀孕,分娩、哺乳
<5)自法定退休年龄起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不满5年
情形
双方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可以参照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离职工资结算办法
自愿离职,不给予其他经济补偿。除非公司在未缴纳社保的前提下辞职,否则公司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并根据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少于六个月,应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您可以在辞职时结算工资,但一般来说,雇主有固定的工资支付时间。如果还没有到,你可以按照公司规定在下个月拿到。如果用人单位同意,您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获得
如果劳动者因违法或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他仍应承担责任。但应注意的是:(1)工人必须有主观过错;(2)赔偿仅为直接损失,非间接损失。具体赔偿项目主要包括:(1)雇主为招聘支付的费用;(2)雇主支付的培训费用,但双方另有约定,(三)给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四)以上两点的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和《违约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
必要时,参见《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但注:该条例已被国务院废止)
关于违约责任,请注意《劳动合同法》对约定的违约责任范围的限制:
仅限于特殊培训费、保密义务和竞争限制等服务期限条款。此外,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23条、第24条和第25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月10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员工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的通知》,其中调整了员工制度的工作时间计算和工资换算方法。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职工年平均月工作时间及工资折算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083号
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自治区、直辖市:
根据《国定假日和阵亡将士纪念日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假期由10天增加到11天。照着员工的年平均每月系统工作日和工资换算方法调整如下:
系统工作时数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度工作日:250天÷4个季度=62.5天/季度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时间的计算:以月为单位,季度为一年的工作日乘以每天8小时
根据《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换算,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在法定节假日支付工资,即日工资与小时工资折算时,不排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照着日工资与小时工资的换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工资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工资天数)×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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