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的含义和性质
时间:2023-06-06 09:30:18 31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举证责任最早源于古罗马时期,其与民事诉讼相伴而生,两者有着同样源远流长的历史。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确立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制度。根据《现代汉语大辞典》的解释,责任一词本身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分内应做的事;二是指做不好分内的事,因而应该承担的过失。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又可称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在不能提供证据的情况下,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它包含了四层意思:第一:当事人在诉讼中有提出诉讼主张的责任,即主张责任;第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出证据,即提供证据责任;第三:当事人对自己提供的证据,应当予以证明,以表明自己所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主张,即说服责任;第四:若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不能提供证据或提供证据后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将可能导致法院作出对自己不利的判决,即不利后果负担责任。如:甲主张他曾某年某月某日借款5万给乙,但由于借据丢失,同时乙又矢口否认借款事实,故甲主张的借款事实无法确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甲败诉。举证责任的适用对象是案件实体事实,并且是真实性还未确定或存在争议的案件实体事实。因此,对于司法认知的事实、众所周知的事实、当事人诉讼上自己承认的事实等,由于其真实性已经得到了确认或者不具有争议性,所以无须该事实主张者承担行为举证责任,除非对方当事人提出充分反正、发现新的事实或者合法撤回自认等。

关于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性质,法学界向来纵说纷纭,主要有以下一些观点:

(1)权利说;

(2)义务说;

(3)责任说等。第一种权利说认为:提出证明主张和提供证据以及进行诉讼辩论,都可以看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第二种义务说认为:举证责任包含有风险负担的诉讼义务,当事人提出主张、提供证据、进行说服的行为是当事人的义务,因为法官原则上不能代替当事人的举证行为,当事人必须履行举证义务,否则,诉讼结果对他不利。第三种责任说认为:在诉讼中,当事人负有主张责任、提供证据责任、说服责任,如果当事人没有履行这些义务或者由于客观因素导致案件事实真伪不明,都要将由此产生的不利实体后果判决给当事人承担。实际上举证责任作为一个涵义丰富的概念,它的性质很难笼统地用权利、义务和责任来加以概括。笔者认为,举证责任不仅仅是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诉讼行为,也不仅仅是当事人的一种义务或责任,更不是当事人的一种权利,举证责任是一项诉讼法上的证据制度。一种用来确定争议事项或主张能否成立,进而确定胜诉或败诉的制度。根据这种制度,如果法律要求特定当事人对某一争议事项负有举证责任,该当事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该争议事项存在或不存在。如果当事人提不出证据或提出的证据不可采信,或者该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与对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相比不具有优势,该当事人就将败诉。而对不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来说,不能提供充分证据的,不一定败诉。可见,承担举证责任意味着承担更重的举证负担,同时,也承担更大的败诉风险。在民事诉讼中,设立举证制度,对于人民法院公正地裁判民事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举证责任,提高人民法院的办案效率和质量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举证责任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新时间:2024-02-02 18:00:34
查看举证责任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举证责任 最新知识
针对举证责任的含义和性质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举证责任的含义和性质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