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休息的标准为:
1、职工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以约定不休年假限休假权
案情介绍
某公司在与司机郝某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郝某另外签订了一份事先打印好的承诺书,内容为车辆限行时间可以折抵年休假待遇,因此郝某不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后在劳动争议纠纷中,该公司拿出这份有郝某签字的承诺书,认为未支付郝某未休年假工资,事先有约定,合理合法。
案件审理中,法官基于双方劳动合同的内容,认定张某的工作内容除了机动车驾驶以外,还有车辆维修、协助经理工作等内容,因此,该公司提出的车辆限行时间可以折抵年假待遇主张不能成立。
另外,由于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双方之间关于约定劳动者无休假权的内容属于无效约定,最终支持了劳动者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的主张。
法官提示
劳动者应当了解自己享受的法定权利,并且在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其他附属协议时保持一定的警觉性。一旦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署的文件中有限制、剥夺法定权利的相关内容时,劳动者可以明确予以拒绝,也可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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