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病假条的流程:
1、病假条可以由病房、门诊、急诊部门的负责人开;
2、患者会有一个诊断证明书,如果需要在家休养一段时间,在处理这一栏中,可以要求医生写明休息多长时间;
3、办理好费用后,统一在出入院处盖医院的医疗专用章。填好文书后到医院办公室出示当日看病的病历后,工作人员在诊断证明书上加盖医疗专用章,方为合格有效。
医生开病假条总体原则有哪些?
1、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处方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发放病假建议书(或病情介绍书)的职权。
2、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建议书,同时在病历(含门诊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以备核对;病假建议书必须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方能有效。
3、各专科医生(除急诊值班医生外)不得签发非本专科的病假建议书。签发病假建议书日期必须与诊治日期相一致。凡是提前开具或日期推后2天以上者,视为无效病假建议书(或病情介绍书)。
当代社会请病假这个时间段的话,肯定是需要和公司来进行一个协商的,否则的话没有经过公司的同意是不能够随意的请假,而女性员工怀孕期间的话,这个工资待遇福利的话都需要照常的发放,保险也需要继续缴纳。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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