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辞工三十天了,如果是书面提出的,则不需要工厂批准,到期后可以完成好工作交接,直接走人。
2、但如果没有书面提出离职,只是与工厂协商离职事宜的,则需要在双方协商一致时按约定的时间来离职。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一、辞职时单位不办离职手续怎么办
1、由于法律的强性规定,劳动者要求辞职的权利得到保护,对于劳动者这种提前30天的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权。
2、因此,提前告知期结束后,劳动者解除劳动生效,可以离开单位。
3、单位未在提前告知期内办理交接手续而导致的损失,劳动者不予承担。
4、告知期结束后,用人单位不及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动十五日内为劳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给劳动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
5、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和工资,劳动者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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