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劳动争议调解通知书后可以不去吗。如果你不去,就意味着你不参加调解,如果公司在接到《劳动仲裁通知书》后逾期不受理,会发生什么情况,如果劳动者是申请人,用人单位是被申请人,用人单位无需收到《劳动仲裁受理通知书》,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仲裁申请后,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复印件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提交答辩书。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不影响仲裁程序,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服或者逾期不作出裁决的,申请人可以在受理仲裁申请后,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答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状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出书面答辩的,不影响仲裁程序。
劳动争议调解不成怎么办
劳动争议调解不成的,可以在劳动关系正式建立后申请仲裁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调解或者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书面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拒绝接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劳动争议仲裁,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现行法律对劳动争议的解决有专门规定。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仲裁,依法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请求仲裁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后60天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没有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精神,“劳动争议案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p>法律联系:《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仲裁和诉讼适用调解原则。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一方请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用人单位内部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兼任工会代表,第八十二条申请仲裁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后60天内作出。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接到劳动争议调解通知书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拒不参加调解的,给当事人带来更多的麻烦。如果你没有收到劳动争议调解通知书,最好向律师了解具体情况。互联网上有许多专业人士可以帮助您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