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诉讼调解不去可以吗
劳动诉讼调解不去是不可以的,劳动诉讼调解用人单位需要派代表或者是委托人到场。劳动争议调解的机构劳动争议的调解是在企业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把争议解决在企业内部的一种活动。具体分析劳动争议调解,可以将其划分为三类:其一,由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进行的调解;其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的调解;其三,由人民法院主持调解的调解。三者之间的区别首先是主持调解的单位不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由在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调解小组负责进行,调解组织由本单位的职工代表、企业(单位)代表以及本单位的工会代表三方人员组成。
二、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有: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仲裁程序。
2.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该案件。
3.仲裁程序,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三、劳动纠纷发生后调解期限是多久
劳动纠纷发生后调解期限是30天。
劳动纠纷的调解期限,是指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申请和完成劳动争议调解所必须遵循的时间。劳动争议调解期限能两种:一种是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期限;另一种是调解委员会受理和调解的期限。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第十八条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第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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