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没有离职到新单位签合同有没有影响
时间:2023-06-27 20:42:35 7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有影响,如果原单位和劳动者约定在合同期限内不得从事其他工作,即有不准兼职或有竞业限制的规定,那么原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或按合同约定要求赔偿损失。

一、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此处的培训费用包括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的不影响正常的职位、工资调整机制。因此劳动者无须担心约定服务期后的职位和工资问题。

2、约定保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劳动者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有保密的义务。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条款,同时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反关于保密条款的规定,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同时,劳动者违反该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数额超出违约金的,用人单位可以请求法院追加。

3、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实际上竞业限制条款也是要求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的一种手段,所谓竞业限制条款是指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二、什么是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就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归属或技术保密事项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受雇于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者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也不得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两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于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同意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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