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童工是自愿的,那它是非法的吗?国家有明文规定:严禁使用童工。此外,还规定了使用童工的处罚办法(如使用童工按用户人头计算,每月罚款5000元)。也就是说,不存在谁愿意谁不愿意的问题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童工是指16岁以下的就业,未成年人是指18岁以下的就业,十八周岁以上的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18岁以下的都是未成年人。但是,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主要靠自己的劳动收入生活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法律将童工定为16岁以下的就业,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招收16岁以下未成年人就业,是招收儿童吗?第二,使用童工的危害是,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将童工送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逾期不送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对拐骗童工的私营非企业单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以每名童工每月1万元的罚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吊销登记,强迫童工、利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剧毒、易燃易爆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十四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立即停止工作,送医院体检,确保其健康不受工作影响。体检费用由工厂承担
2.派人护送他们回家交给监护人,所有差旅费由工厂承担
为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工厂将跟踪他们完成义务教育的情况,根据国民经济状况给予适当的资助,并与童工本人或当地政府保持联系,直至他们完成初中教育
事实上,让孩子们有自己挣钱养活自己的行为是非常有价值的。但是,儿童的身心条件还不足以操作工作内容。因此,对于未成年儿童,应尽量不要有外出打工的念头。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您的律师将为您提供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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