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合同和全职合同的区别:兼职合同即为非全日制用工;全职合同即是全日制用工,两者的区别有:
第一,工作时间不同。
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第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则没有明确的规定。
一、临时工属于劳动者么?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临时工就是非全日制用工,虽然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属于劳动者,受我国劳动法保护的。《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兼职工资如何进行计算
兼职工资是由双方约定而成的,兼职可以是可以根据计时或计件的形式来确定应发工资的数额。但是兼职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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