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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协议与兼职合同有什么不同

2022-12-02 321人已浏览
  • 黄辉律师

    黄辉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商达(东莞)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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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兼职协议与兼职合同有以下不同:兼职协议适用《民法典》、兼职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兼职合同需要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双方存在从属性,兼职协议不需要;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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