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压员工两个月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用人单位会被行政部门责令支付,若是仍然不支付的,应当向劳动者赔偿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金额。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拖欠农民工工资属于民事违法行为。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在工地干活工资没拿到怎么办
工地干活拿不到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或劳动纠察大队进行举报,要求归还工资并予以赔偿。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辞职后单位不发绩效工资如何处理
辞职后单位不发绩效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或者也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全文62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